更新时间:2026-05-28 09:33:29点击:
当前,AI技术正深刻影响就业市场。部分企业以“AI替岗”为由,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专家指出,若在AI浪潮下确需进行业务调整,企业应遵循协商、调岗、培训的思路,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与职业尊严。
“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却可能面临失业。最近,32岁的蒋先生既无奈又无助。他在金融行业从事数据开发工作,据其介绍,公司前不久公布了裁员计划,由于AI已基本掌握业务技能,他所在的部门将于今年下半年辞退50%的员工。
近年来,AI技术在赋能千行百业的同时,也对就业市场造成了一定冲击。记者采访发现,不少用人单位认为,“AI员工”成本更低、便于管理、不知疲倦,甚至工作表现更胜一筹。权衡之下,一些企业选择用AI替代人类员工,随之而来的劳动纠纷也逐渐增多。
对于AI带来的岗位冲击,蒋先生早有感受。他告诉记者,AI最初在工作中仅起辅助作用,但去年年初,公司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全力部署本地化AI工具,力求实现岗位智能化、无人化。“一时间人心惶惶,同事们都在议论。”
入行多年、在公司已工作近4年的蒋先生,原本“高歌猛进”的职业生涯突然可能陷入停滞,这让他难以接受。“我正在学习AI技能,试着从传统编程转向AI开发岗位,打不过就只能加入。”他还提到,有同事想彻底转换赛道,投身受AI影响较小的行业。
同样感到迷茫的还有来自广东的郭女士。她学日语专业,毕业后在短剧出海行业做字幕翻译。入职以来,翻译工作一直是她与AI配合完成——“AI工具效率高,但准确率只有80%,文本机械感较强,需要我们校对和理顺。”
前几天,公司HR找郭女士谈话,表示为节约用工成本,公司计划将字幕翻译、审核全部交给AI,她的岗位被取消。经协商,郭女士争取到一个月择业缓冲期,公司承诺按“N+1”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今,她正边工作边寻找新机会。“AI员工更好用,公司就能以此解雇我吗?”她感慨道,“作为员工,我们也希望能得到更多支持。”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霆教授分析称,由于AI具有“认知性替代”的特点,其对就业环境的影响是深远的、系统性的。从现阶段看,AI对标准化、高重复性、规则明确的岗位冲击最为明显,如客服、仓库管理员、会计师等;此外,许多岗位将有部分任务可交给AI完成,演变为“人机协同”的工作新范式。
在“AI替岗”案例中,部分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依法补偿,但也有单位态度强硬,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以技术变革为“挡箭牌”规避责任。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去年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刘某在一家科技公司做原画师。随着AI画图软件日益成熟,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刘某解除了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刘某不认可公司说辞,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从劳动仲裁到法院一审、二审,刘某的诉求均获支持。法院认为,选择AI软件系公司经营战略调整,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范畴,且公司未就协商调岗提交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
王霆进一步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立法精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核心在于“不可抗性”和“不可预知性”,即变化超出用人单位常规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范围。而现阶段的“AI替岗”,是企业为适应市场竞争做出的主动选择,不具备以上特征。若企业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实质上是将技术迭代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复卫表示,若在AI浪潮下确需业务调整,企业应先遵循协商、调岗、培训的思路,力求妥善安置劳动者,保障其就业权利和职业尊严。一方面,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调岗,但调岗不是“变相逼退”,也不能大幅降低工资或增加劳动强度,调整应在合理范围内并向劳动者充分说明;另一方面,企业可通过内部培训、技能提升等方式帮助劳动者完成职业转换,这更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降低用工风险。
“随着AI进一步应用,其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会越来越大,此类劳动纠纷可能增多,法律、政策和社会治理层面要做好准备。”王霆建议,针对“AI替岗”等案件,可建立劳动争议快速处理通道,避免久拖不决,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
记者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除了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约外,也有企业以AI引入构成“重大技术革新”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申请经济性裁员。

杨复卫建议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厘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和“重大技术革新”的内涵与边界,减少司法裁判的模糊地带。“为兼顾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用工自主权,未来可根据发展情况,将颠覆性AI技术引发的岗位消失有条件地纳入这两项适用范围,但须设置较高门槛,强制企业承担更重举证责任,证明其已充分履行内部转岗、培训等安置义务。”同时,应要求企业在实施大规模“AI替岗”前,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提交就业影响评估报告与劳动者安置方案。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综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王霆认为,人社等部门应加快建立AI就业影响监测预警体系,并发布应对指导性文件,指引企业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就业保障义务。他还提出,各地要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构建职业技能终身培训体系等方面积极作为,给劳动者提供兜底保障;劳动者也要不断提升自我,主动拓宽职业边界,增强抗风险能力。
“产业变革无法阻挡,但技术发展终究要服务于人。企业要着眼长远,在AI转型过程中将劳动者纳入考虑,通过岗位再设计、生产环节重构,帮助劳动者实现职业跃迁。”在杨复卫看来,最理想的状态是——技术向前,就业向稳,人的价值向上。(完)